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蚌埠医学院2017年上半年国家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认证培训班招生简章

发布时间:2017-01-20 来源:

 

经省原劳动和社会保障厅(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)批准,蚌埠医学院设立国家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鉴定考试点。为满足参加国家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鉴定考试人员的要求,蚌埠医学院精神医学系举办国家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认证培训班。学员完成所有培训课程,可以在我鉴定考试点参加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考核鉴定。凡鉴定合格者可获得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的《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》,该证书是劳动者求职、任职、开业的资格凭证,是用人单位招聘、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,全国通用。
心理咨询师是运用心理学以及相关学科知识,遵循心理学原则,通过心理咨询的技术与方法,帮助求助者解决心理问题的专业人员。本职业应用包括:可以胜任职业心理咨询师、学校心理教师、医院心理科室、企业EAP心理顾问等职位,从事人力资源管理、谈判销售、拓展培训、新闻工作、师生沟通、刑侦武警、妇联信访等工作,用于改善人际关系、成功教育子女、疏导个人情绪、增进家庭和谐、提高生活质量。
一、招生对象
大专以上学历的医务工作者、教育工作者、中小学班主任及心理辅导员、大学辅导员及心理学教师、新闻工作者、社会工作者、思想政治(党、政、工、团、青、妇)工作者、企事业人力资源管理者、公安司法干警、部队、公共关系、保险、营销员等及有志于从事心理咨询职业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。
国家心理咨询师鉴定考试报名条件:
心理咨询师三级:
1、具有心理学、教育学、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
2、具有心理学、教育学、医学专业大专学历,经心理咨询师三级正规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3、具有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,经心理咨询师三级正规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
以上条件满足其一即可报名
心理咨询师二级:
1、具有心理学、教育学、医学专业博士学位
2、具有心理学、教育学、医学专业硕士学位,经心理咨询师二级正规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3、取得心理咨询师三级职业资格证书,连续从事心理咨询工作满3年,经心理咨询师二级正规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4、具有心理学、教育学、医学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业任职资格,经心理咨询师二级正规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,连续从事心理咨询工作满3年。
以上条件满足其一即可报名。
二、报名、培训时间及培训地点
报名咨询时间:2017年3月1日-20日(截止时间以蚌埠市人社局通知为准);;
报名地点:蚌埠大学城蚌埠医学院实验教学楼E座505室;
报名电话:13695524120(谢老师),18609623679(宋老师),15215526228(李老师)。
培训时间:2017年3月—2015年5月,周末上课。
三、培训内容
采用由劳动部统一组织专家编写的,用于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的全国统一教材——《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》内容包括基础知识及操作技能。具体课程如下:
基础知识:基础心理学、社会心理学、发展心理学、变态心理学与健康心理学、心理测验学、咨询心理学6门课程,及相关专题讲座;
操作技能:三级心理诊断/心理测验/心理咨询技能3门课程(二级学员再加:二级心理诊断、心理测验、心理咨询技能,共6门课程);
考前辅导:案例分析、模拟考试、二级论文指导。
四、培训证书
培训合格后,学员可以参加每年5月、11月第三个周末举行的全国统一鉴定考试,考试合格者获得“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”(OSTA证书),该证书由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,是持证者从事心理咨询工作的资格证明。
五、报名所需材料
1、鉴定报名表(需盖公章),相关证书及复印件,身份证及复印件,工作证明(需盖公章);
2、 2寸同底免冠照片5张(严禁大头贴)。
 
详情咨询拨打报名电话。
 
                    精神医学系
               2017年1月20日